四公司多形式开展《反间谍法》宣传教育活动

编辑发布:党委组织部   时间: 2022-11-04  【字体:

     本站湖北武汉讯:“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、资料和其他物品。”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的安全、荣誉和利益的义务,不得有危害国家的安全、荣誉和利益的行为。”10月31日,在“五型”总部建设推进会暨总部10月集中学习会上,四公司纪委书记宋宗诚带领总部员工学习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》(以下简称《反间谍法》)中的部分条款。

2022年11月1日是《反间谍法》颁布实施八周年。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干部职工安全保密意识,有效维护国家安全,提高防范和抵御安全风险能力,四公司扎实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。

在总部大楼一楼大厅,四公司设置了多个宣传点,电子屏、竖屏广告机上滚动播放《反间谍法》《公民举报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奖励办法》等宣传教育海报,并利用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了相关小知识,进一步普及国家安全知识,营造“国家安全,人人有责”的浓厚氛围。

“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反间谍、防泄密工作,树立国家安全高于一切的观念,筑牢思想防线,自觉将维护国家安全意识融入到实际工作中去。”10月29日,四公司眉太高速公路4标项目党支部书记金明给全体职工讲授了一堂保密教育课,提高职工的国家安全防范意识,课堂上,还集体观看了国家安全教育警示片。

连日来,四公司多个基层党组织也纷纷组织职工在会议室、党员活动室等场所开展了集中学习、保密教育活动,通过学习相关文章和法规、签订维护国家安全承诺书、发放宣传折页等形式,引导广大职工积极参与到维护国家安全的行动中来,掀起了学习热潮。在四公司南京地铁4号线项目、保定城中村改造项目、太忻大道项目、兴泉铁路项目等项目驻地,通过在公告橱窗栏、电子屏、驻地醒目位置滚动或张贴了宣传海报,时刻提醒职工注意保守国家秘密,提高维护国家安全的自觉性。

“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,学习和贯彻好《反间谍法》,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。”许多基层职工通过参与近期所在单位的保密教育,进一步提高了国家安全意识。

近年来,四公司高度重视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,每年利用“全面国家安全教育日”、《反间谍法》颁布实施纪念日等时机,结合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,针对职工日常业务的不同,利用“线下+线上”开展了形式多样、内容丰富、喜闻乐见的教育活动,营造出共同维护国家安全的良好氛围,为企业保持安全稳定生产打下了坚实的基础。(文/唐里 审稿/杜萍)

基层项目领导给职工讲授相关知识

基层项目组织职工观看国家安全教育警示片

项目开展警示教育专题会

四公司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海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