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

集团公司2022年“安全生产月”活动启动

编辑发布:宣传部报社   时间: 2022-06-07  【字体:

    本报湖北武汉讯:今年6月是全国第21个“安全生产月”,主题是“遵守安全生产法,当好第一责任人”。为加强《安全生产法》培训、学习和宣贯,推动“安全生产月”活动进总部、进项目、进一线、进班组。6月1日,集团公司2022年“安全生产月”活动启动仪式在武汉总部举行,标志着2022年“安全生产月”活动正式拉开序幕。
    湖北省应急管理厅一级巡视员龚效峰,湖北省总工会党组成员、副主席张方胜,集团公司党委书记、董事长陈志明,总经理魏加志出席活动,副总经理李小红主持会议。
    龚效峰表示,中铁十一局作为国家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主力军,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战略,自觉担负起“交通强国”的历史使命,为湖北省经济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。他希望中铁十一局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,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,强化安全生产风险源头治理,不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,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,在安全生产工作上再创佳绩。
    陈志明在讲话中指出,安全是发展的前提,发展是安全的保障。近年来,集团公司紧扣安全和发展两大主题,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,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目标要求,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,企业保持了总体平稳的发展态势。对下一步工作,陈志明提出三点要求:一是务必要以更高的站位定位安全,始终把安全放在“高于一切、重于一切、先于一切”的位置,牢固树立“任何时候都要把安全作为大事来抓,任何情况下都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来考虑”;二是务必要以更强的担当抓实安全,各级“一把手”要切实担起“第一责任人”责任,严格履行七项法定职责,示范引领、带头履责;三是务必要以更严更细的举措守护安全,要持续改进求长效,深入推进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,构建长效机制、追求本质安全,从“零”开始、向“零”奋斗。
    魏加志宣贯了集团公司《安全生产九条规定》,这是继集团公司安全生产“四个责任体系”“三项责任清单”之后出台的又一重要举措,是防范化解当前重大安全风险的迫切需要,是加强安全管控、确保企业平稳发展的有力抓手。
    会上,观看了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月宣传片,集团公司安全总监刘斌宣读了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,武汉轨道交通12号线(江北段)土建工程7标一分部姚海涛和二公司刘守成分别代表项目经理、工程公司总经理进行了安全责任承诺。
    湖北省应急管理厅二级巡视员、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处处长高杰,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处长王志勇,湖北省总工会经济技术劳动保护部副部长刘福民出席活动。本次活动共设置会场500余个,近6000余人同步观看了启动仪式。
    图为启动仪式现场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(丁志伟  徐云华)